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室建设,使实验室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学校部署,请各学院、中心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十三五”实验室建设规划,具体要求如下:一. 指导原则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充分利用现有实验资源的前提下,整合实验资源,促进资源共享,充分分析现状,科学设计实验室体系结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可行,建设效益明显二. 具体要求1. 高度重视,应充分做好调研工作2. 正确处理好学院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可行性的关系3. 建设规划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为依据4. 各学院、中心成立论证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授、一线实验教师等5. 规划内容及相关表格见附件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中心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将作为我校实验室建设和学院申报各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附件: 规划表格
实验室建设规划模板